各位导师、2023级研究生:
根据《广西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(2022年修订)》(西大研〔2022〕39号)有关规定,研究生新生入校后,需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,按所在学科的培养方案要求,结合个人研究方向和特点制订培养计划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对象
2023级博士、硕士研究生(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)
二、操作步骤
(一)研究生提交个人培养计划
1.研究生登录“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”,查看学科培养方案,在导师或学院指导小组的指导下,填写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》(表格可在“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—我的培养—培养计划”模块中下载)。
2.研究生按照选课计划,在“我的培养—培养计划填写”模块中勾选课程。同时将经导师确认签字后的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》扫描成PDF版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,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学院研究生院办公室313存档。
(二)学院审核
学院将结合培养方案设置情况,对学生提交的培养计划进行逐一审核。
(三)注意事项
1.研究生制订培养计划需对照培养方案进行,学科方向以及导师规定的必修、必选课程必须选入至个人培养计划。
2.个人培养计划在填写的过程中,可临时保存,检查并确保课程勾选完成、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》导师签字上传后,再进行“保存并提交培养计划”的操作。
3.选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原则上必须修读,其课程修读情况如实记载在研究生个人成绩单上。
4.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在学院审核通过后,如因所选课程未达到规定人数而无法开课等原因需要调整的,研究生可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处理。
三、时间安排
2023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在确定导师之后进行,个人培养计划提交需在2023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,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自动关停培养计划的提交和审核。
未尽事宜,请与院研办联系,联系电话:3236913
江南平台(中国)研办
2023年9月18日